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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公安機關打擊整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5起典型案例
時間:2024-03-29    瀏覽:1214次

       

按照公安部打擊整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部署,福建公安機關嚴厲打擊群眾反映強烈、社會影響惡劣的網絡暴力違法犯罪,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,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。現(xiàn)公布5起典型案例:


案例一:林某某發(fā)布侮辱、誹謗、恐嚇信息實施網絡暴力案

      

2022年至2023年,莆田網民林某某為發(fā)泄情緒、尋求刺激,多次拍攝侮辱、誹謗、恐嚇他人的視頻,發(fā)送侮辱、誹謗、恐嚇他人的短信,并將視頻和短信截圖發(fā)布在網絡社交平臺上。相關信息引發(fā)大量網民關注,給多名被害人造成極其惡劣影響,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


2023年12月,林某某連同其它犯罪行為數罪并罰,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。


案例二:林某某編造“生活作風不檢點”等謠言實施網絡暴力案


2023年8月,福州一網絡平臺主播林某某因與另一主播產生矛盾,心懷怨恨,多次在平臺直播間及視頻作品中編造該主播及其家人“生活作風不檢點”等謠言,并辱罵對方及其家人。相關信息引發(fā)網民關注,對被害人造成精神傷害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


2024年2月,福州公安機關依法對林某某處以行政處罰。


案例三:王某編造“張某出軌多人”等謠言實施網絡暴力案


2023年12月,泉州網民王某因與張某存在生活糾紛,遂通過在張某親戚、朋友等人網絡平臺賬號評論區(qū)留言或發(fā)送私信等方式,編造傳播“張某出軌多人”等內容,并長期向張某發(fā)送騷擾短信,對張某造成精神傷害。相關信息引發(fā)網民關注,侵害他人合法權益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


2024年1月,泉州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處以行政處罰。


案例四:黃某等人編造未成年人甘某“黃謠”實施網絡暴力案


2024年1月,泉州網民黃某、蘇某、何某、李某等4人為博取眼球、吸引流量,在網上編造傳播未成年人甘某“黃謠”信息和視頻。相關信息引發(fā)網民關注,侵害他人合法權益,對未成年人造成精神傷害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


2024年1月,泉州公安機關依法對黃某、蘇某、何某、李某等4人處以行政處罰。


案例五:徐某某編造“生活作風不檢點、涉黃賣淫”等謠言實施網絡暴力案

       

2024年1月,漳州網民徐某某因追求被害人未果,產生報復心理,編造被害人“生活作風不檢點、涉黃賣淫”等謠言,對被害人進行人身攻擊,并在網絡平臺散布傳播。相關信息引發(fā)網民關注,侵害他人合法權益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


2024年2月,漳州公安機關依法對徐某某處以行政處罰。

       

網警提醒


在互聯(lián)網上針對他人發(fā)布謾罵侮辱、造謠誹謗、侵犯隱私等信息的網絡暴力行為,貶損他人人格,損害他人名譽,擾亂網絡秩序,破壞網絡生態(tài),致使網絡空間戾氣橫行,嚴重影響社會公眾安全感。


公安機關將堅持嚴懲立場,依法打擊整治,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網絡公共秩序。



圖片 | 網絡截圖
素材 | 福建網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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